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
陕中医药发〔2018〕3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和《陕西省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陕中医药发〔2017〕19号),经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2018年,陕西省中医医院等9所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专科,下同)医院被确定为三级医院,现予以公布。
请各设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医院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希望各三级中医医院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突出特色、提高疗效、促进发展、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为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医院名称 |
医院类别 |
评审结论 |
陕西省中医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中西医结合 |
三级甲等 |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中西医结合 |
三级甲等 |
西安市中医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铜川市中医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宝鸡市中医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安康市中医医院 |
中医 |
三级甲等 |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
中医专科 |
三级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