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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事项的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2017-12-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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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培训机构冒充我局名义,或以咨询我局的名义,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网站、电话、传单等途径,擅自解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标准和考务细则,向社会发出虚假信息,并有组织批量建立师承关系、签订师承合同等,宣称参加其举办的中医师承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培训,保证能够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以此为名收取巨额培训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于2017年11月24日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我局也已将本办法上传至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法律法规栏,同时我局将按照要求尽快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文件。在此我局严正声明,我局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组织在我省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未授权任何培训机构解释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和考务政策,也未核准任何和培训有关的收费标准,社会机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和收费均与我局无关。我局在此提醒有关人员,请勿轻信此类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假借我局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人员,我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关我省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事项的政策、标准、内容请以我局官方网站和正式文件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特此声明。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