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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陕西国利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期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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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陕西国利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有效期延长18个月,至202349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9日至2021年10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

地址:(710003)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电话(传真):029—8962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