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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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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具体文件请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各单位的中医药人员根据需求参加学习。

二、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zyjjgl.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一)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登录管理系统,上传开班通知及培训日程安排表,申请电子版学分证书编号。

(二)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员信息登记表》)及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未按要求上传项目执行情况,则暂停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学员信息登记表》上传至管理系统后,将同步生成电子版学分证书,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登录系统进行查询打印。

四、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学分证书申领工作。要规范管理,确保师资水平,提升培训质量。所有项目务必于2022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飞行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我局将委托省中医药学会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5)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管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

、项目主办单位可按照申报内容及学时数,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培训,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填写《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线上培训申请表》(附件6),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1.省中医药学会  

人:张玉茜电话: 029-87275672

电子邮箱:363220037@qq.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  

人:潘玥宏  电话: 029-89620690

件:陕西省202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