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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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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委(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局直管各医院、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324

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全中医药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传承创新发展,以实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十四五”规划为抓手,聚焦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着力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特色人才队伍,着力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着力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中医药应对疫情防控能力,为实现陕西高质量发展和健康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落实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指导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行业建设首位。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全国公立中医医院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强化对中医药系统党建的引领和指导,实现机关党建和系统党建同步推进,构建党建工作大格局。

(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紧盯抓实各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改成效更加巩固深化。加大对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新路径。

(四)加强中医药系统行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重点对药品采购程序、中药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合理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继续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二、加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优势。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引》,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推动中医药早期干预、全程使用、全面覆盖。加强定点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中医医师配备,深化“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进中西医专家协同,联合制定完善诊疗方案,联合进行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进入病房病区,全面参与救治。推进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省级中医药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特别是发热门诊建设,开展医务人员疫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院内感染防控,规范核酸检测,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医改。落实全省2022年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任务。加快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引导中医医院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疗集团、专病专科联盟及县级中医医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落实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会同省医保局贯彻实施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

(七)加快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做好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名医堂工程试点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建设落实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推进中药临床合理使用。鼓励各地在中医护理门诊、中医医院综合科设置管理、中医日间医疗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展中医特色服务模式创新。落实诊所备案管理各项要求,促进中医类诊所规范发展。

(八)深入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实施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持续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广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中医药内容。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

(九)夯实中医药传承基础。持续推进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培养中医药古籍修复人才队伍,提升中医药古籍修复能力,完成一批中医药古籍修复和电子书籍制作,进一步挖掘和积极保护民间中医药精华。

三、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十)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质量。推进国家、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动县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85%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开展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推广应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等国家标准,依据《中医医疗技术手册》,加强中医医疗技术管理。加强中医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小组)建设,开展质控督导。举办中医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班,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

(十一)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持续组织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脱贫县中医医院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示范中医馆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二)推进中西医协同。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推进行动。加快省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试点建设,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扩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形成相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印发《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举办第二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加快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四、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做好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表彰工作。推进长安医学传承发展研究,加快名医传承中心建设,举办长安医学名医大讲堂,深化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建一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做好第七批国家级、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启动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作。

(十四)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加快省局共建陕西中医药大学,协调推动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争创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中心。做好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强化中医临床能力训练和中医思维培养。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推进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加强中医临床中药、护理骨干人才培训。做好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持续抓好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等项目,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继续强化医师资格管理。切实做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等工作。

五、深化中医药科研与创新工作

(十六)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重点研究、年度中医药科研和市级中医药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推动省级中医药真实世界和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打造中医药秦创原平台,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十七)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落户陕西。优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各级各类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平台;整合资源、打造开放共享的中医药“医研校企”传承创新平台,赋能国家中医药传承中心内涵建设。

(十八)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秦药质量标准体系和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选育优良种苗、实施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项目,建设一批道地药材和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中药材炮制技术培训,确保中药质量得到提升。

六、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十九)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推动中医药“走出去”鼓励中医药机构在海外设立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养生康复中心等,大力推广中医药健康服务和产品外贸型发展。推动中国-哈萨克斯坦中医药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内涵建设,推进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培训等活动。

(二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覆盖范围,创建中医药文化体验场所,鼓励引导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启动“长安医学”“秦药”3年推广计划,提升陕西中医药品牌影响力。做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

(二十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举办全省中医药新闻宣传培训,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的独特优势作用《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等主题,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二十二)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组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评析及办案能手选拔,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夯实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中医医疗质量数据监测及备案中医诊所、中医(专长)医师执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