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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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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积极响应“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要求,有效整合中医药优势资源共建多学科融合科研创新模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我局决定全力打造陕西省开放共享的“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多层级高能级创新驱动载体建设,支持“医研校企”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研发转化一批基于古方秘方、经方验方、保护品种、院内制剂的疗效确切、市场推广前景好的中药新产品与中医药特色器械产品等。

(二)聚焦创新驱动产业链融合。汇聚创新要素,对接“秦创原”中医药成果转化基地,赋能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将中医药产业研发合作、临床试验、产品推广、人才培养、进出口贸易、市场融资等进行全方位对接,搭建政、产、学、研、医、融多级资源联动的交流平台,促进全产业链交流合作。

(三)服务人才创新产业三链融合。坚持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良性互动,依托项目、平台、高校、企业,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产业成果转化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服务人才,全力打造与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为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实施范围

(一)上下游协同实施。整合医院临床资源、高校和研究机构人才与成果孵化资源、企业资金与销售等优势资源,突破传统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单枪匹马”的不足短板,多方合作,聚力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激发出更多的中医药创新活力。

(二)医研企联合共建。平台建设承担单位主要为我省中医药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由上述医研校企单位强强组合,推选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申报。支持与我省“秦创原”成果转化基地建立密切联系和协作的单位牵头申报。

提升研发技术能力。支持平台以临床使用价值为导向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价值的中医药类的药物器械等。并围绕药物器械的研发方向、临床研究、中试放大及产业化等内容积极提升平台的设施条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申报程序及资金安排

(一)通过评审选拔确定平台单位,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二)项目周期3年,2022年拟推进2个“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

(三)拟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

(一)每个牵头单位限申报一项,牵头单位需联合中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校)、省内中医药企业三个创新要素一同申报。同一个单位不得既作为牵头单位,又作为参与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申报。

(二)“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需依托我省“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相关工作(基地具体联系人附后)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联合配套研究经费匹配比例不低于1:1同时应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项目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及知识产权归属,并将合同及与“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合作协议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各牵头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要坚决防范风险,确保不因项目建设增加新的债务风险。

(二)申报单位请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经审查盖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建设平台进行形式审查、评审立项等环节后,确定平台立项及资助资金等。确定中标的牵头单位须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签订《平台建设任务书》,方可启动平台建设。

(四)申请书报送日期截至2022年729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电子版包含Word版、盖章PDF版。

省中医药管理局

人:王晓婷      联系电话:029-89620511

电子邮箱:szyygljcyc@163.com

   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人:,周      

联系方式:1365911667513572989133

地    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

附件:“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