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发〔2020〕8号)和和《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增强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是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省级科学研究基地,可以涉及多个单位和多个学科领域,需在现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基础上,提炼出在国内中医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代表陕西水平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研究方向,并能够整合和利用省内中医药科研力量,在确定的重点方向或关键优势领域深入开展综合性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重要基地,同时为申报国家和省级研究平台做好储备。围绕研究领域,在建设周期内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以上学术活动,带动我省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
(一)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重点研究室主任应热爱中医药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尊重中医药的理论价值和科学内涵,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重点研究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重点研究室的科研团队应立足中医药理论、临床或生产实践,具有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专职科研人员;在每个研究方向上均有优秀学术带头人,曾承担并完成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任务。
(二)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好的研究基础。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医疗机构建设的重点研究室必须有1-3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本单位的科研优势和发展重点一致,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有能力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依托企业建设的重点研究室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依托单位须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年投入科研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5%(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鼓励能支撑全省中医药科研能力提升的方法学研究室申报。
(三)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
涉及实验研究工作的重点研究室要有所需技术的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实验室作为技术平台支撑;涉及临床研究工作的重点研究室要有满足临床研究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专病)门诊和病房;依托企业建设的重点研究室须具备中试和生产的规范基地和支撑科研活动的实验条件与场所。
(四)具备较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依托单位能为重点研究室提供建设经费和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建立有利于重点研究室运行的管理机制,能保证重点研究室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并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于2023年2月3日前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里提交盖章版申请书(系统网址http://zyxmsb2.xabpo.com)。同时将PDF版发送我局电子邮箱。
每个单位限报1-2项。原我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不再重复申报。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评估,审·核后批准立项,并组织申请单位填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三)《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经省级中医药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后正式批复,依托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启动重点研究室建设。
联 系 人:王晓婷 张 鑫
联系电话:029-89620511,89629895
电子邮箱:szyygljcyc@163.com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附 件:1.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申请书
2.陕西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命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