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陕西国利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4月9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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