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发〔2023〕11号)要求,现将我省中医药系统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局管等单位,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等单位取得的中医药类科学技术成果、从事相关研究或发明工作的组织。
二、申报程序
(一)提名号分配
请各单位汇总统计拟申请的奖种和数量,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表》(附件1)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我局据此分配提名号。
(二)网络填报
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进入“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名材料,完成电子版提名书。登录路径为:陕西科技信息网——科技业务——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凭提名号登录。
(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
拟提名项目(人选)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应根据2023年提名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四)专家评审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
(五)提名材料报送
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名提交后的项目,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纸质版提名书,由被提名项目(人选)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我局。
三、有关事项
(一)填报具体要求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用网上提名和书面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 kjt.shaanxi.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看省科技厅通知要求。
(二)需报送的提名材料
1.被提名项目(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函一份,内容应包括拟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项目汇总表(由系统导出,汇总表为多页的,每页均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未进行公示和未说明公示情况的不予受理。
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科普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3.提名书、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完成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筛选推荐项目,并于2023年6月30日17时前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我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
(二)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3年7月5日17时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各项目完成单位2023年7月17日前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完善后的提名项目书电子版(含附件材料)及纸质版(一式一份,待我局提名版)、提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含项目推荐意见)、公示内容及《回避专家申请表》的电子版报送我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我局组织专家审核反馈修改意见。各单位经修改后提交,并于7月20日17时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四)各项目完成单位请于7月31日17时前,将提名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及电子版(我局提名提交后的版本)、被提名项目(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函、《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我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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