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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确定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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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陕中医药函75号),经各地推荐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确定了“汉中市略阳县杜仲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等10个基地,作为第一批全省中药材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请各地基地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对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充分发挥本地区中药材资源优势,把中药产业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按照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示范推广种植技术,提高和保障中药材质量,在富民强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全省第一批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