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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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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各地市和单位申报推荐审核,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长安谢氏中医肿瘤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20个工作室为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工作室建设工作,组织工作室认真学习《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2),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及任务。同时压实建设单位、工作室负责人职责,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条件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各工作室要围绕建设任务推动流派传承,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临床疗效,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工作室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设经费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我局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对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室,将取消项目建设资格,并视情况收回省级财政支持的建设经费。

三、各工作室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月11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我局,并将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人:潘玥宏 029-89620690

电子邮箱:panyh0917@163.com

   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附件:1.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2.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陕西省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