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MB29656749/2021-0013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17:05|
分享: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06-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同时废止。

在中医医院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