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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部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问题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20-10-13 14:24|| 解读单位: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解读类型:部门解读|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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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8月24日,《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公布以来,我局陆续接到部分申请人的电话和来函咨询,或通过申请人所在地市、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我们选取了部分咨询比较多的事项进行了整理,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进行解答,帮助申请人做好申请报名工作:

1、问:听说陕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是一次性工作,有的说只考3年就停止了?

答: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每年都组织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也就是说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每年都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一次考核工作。

2、问:我今年申请报名,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有两名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人员推荐,听说其他省都不需要?

答:两名具有中医类别医师推荐是必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至少2名中医医师推荐”,《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和《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陕卫中医发〔2018〕57号)进行了细化,我省规定2名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执业满十五年的中医类别(包括中西医结合)医师推荐,被推荐人和推荐医师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3、问:推荐医师专业一致或相近怎样理解?

答:指考生报考的“病证范围”与指导老师的职称证书中的“类别”、“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

(1)申请内服方药

如考生申报“肺系病类(BNF)”或“咳嗽病(BNF010)”,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为“中医内科”或“中西医结合内科”,不能是“中医外科”、“中医妇产科”等。

(2)申请外治技术

若申报的“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明确的,如“针刺类技术”、“骨伤类技术”、“肛肠类技术”的,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为相对应的“针灸”、“骨伤”和“肛肠”;

若申报的“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不明确的,如“刮痧类技术”、“推拿类技术”、“敷熨熏浴类技术”,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与申请的“病证范围”相同或相近,具体按照本条款(1)执行。

(3)申请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同用

应分别有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的推荐医师各1名,具体按照上述两类原则执行。

4、问:推荐医师是否一次推荐,多年有效?

答:一次推荐一次有效。推荐医师依照国家和我省发布的政策和管理要求,只对当年报名推荐的申请人推荐行为负责。在其它年度申请人申请报名参加考核的,仍需要邀请符合条件的医师重新进行有效推荐。

5、有申请人问:推荐医师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要规定每名符合条件的医师每年推荐最多不超过4名?

答:推荐医师推荐意见是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荐医师的推荐其实也是对申请人中医专长实践活动的证明和效果的担保。推荐医师在报名审核过程中,需要为申请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并现场参与审核过程,为保障报名审核质量,我们对医师推荐数量进行了限制。

6、问:有社会培训班声称是省中医管理部门(或某地市中医管理部门)委托的,保证考核通过率,是否属实?

答:假的,省中医药管理局已经发过严正声明。省中医药管理局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在我省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培训,社会培训机构培训经历和取得的培训证书都不作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的依据,所有声称中医行政部门委托培训的说法都是骗人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国家医师准入的一类,我省特别规定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允许参与我省考核工作,因此社会培训机构所保证的通过率更无从谈起,尤其以巨额收费保证通过的,请大家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7、问:我和申请人并不认识,是通过朋友介绍做推荐医师的,有什么风险和隐患?

答:作为推荐医师,应该在了解被推荐人、确认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符合中医理论、医疗实践能力和水平符合临床要求的基础上,以自己的专业身份进行推荐。不了解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和医疗能力、仅凭熟人介绍而做推荐人,存在违规违纪风险。《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自己不认识不了解的人,对被推荐人中医专长实践和疗效不熟知、不了解,以收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推荐,属于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轻者暂停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8、问:省中医药管理局是否会出版用于考核的教材和指导丛书?

答:省中医药管理局目前没有出版或组织编写过任何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的教材和指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出版相关教材和指导用书。凡是声称得到省中医药管理局授权的,都是假的,我局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9、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和标准从什么正确渠道获得?社会培训机构所说的政策可靠吗?

答:建议通过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阅有关考核的最新政策和标准,也可以向所在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电话咨询和确认。省中医药管理局从未专门向任何培训机构提供政策解读和培训,也未授权社会培训机构宣传考核政策。

10、问:现场审核是否可以调整推荐医师,或修改基本信息?

答:不可以。我省按照国家医师资格准入报名标准,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模式开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期间,申请人信息可以随时修改,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窗口。省市县三级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为保障全省申请人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所有审核现场只进行审核确认,不提供现场报名和信息修改。

11、问:我在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禁止考试期间,能否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答:不可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国家医师资格准入的一种,在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违纪被禁止考试期间,不得参加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我省报名系统已经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纳入系统识别,上述人员将无法在我省取得报名资格。

12、问:医术渊源包含哪些内容,我们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支撑材料?

答:按照国家印发的报名表填写说明规定:包括中医医术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迹文献等。“中医医术传承脉络”,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证书等,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包括祖上、父辈行医的执照、证件、医案等。“医籍文献”包括家族传承的建国前中医类古书、祖辈父辈行医心得文献、出版的专著、县志记载等。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六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医术渊源的支撑资料。

13、问:在申请过程中,提交虚假的证明材料,真的会被禁止考核吗?

答:绝对会。《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的人员和考核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处罚”。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取消当年考核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

14、问: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成功的,什么时间会通知考核?

答:由于专长构成复杂,考核方式特殊,对考核专家、考核内容及方法都有较高要求,需要在报名结束后,整理归类,根据专业、人员构成安排组织考务人员和考官遴选、培训。纯人工模式的考核方式需要高级职称专家数量很大,考核效率又很低,申请考核人数较多的情况下,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通知。

15、问:在报名考核中,许多政策别人说的和我本人理解的不一致怎么办,以谁说的为准?

答:以国家、省、市、县印发的法规,规范和通知为准。针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国家和我省均印发了文件,明确了报名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绝大多数政策和要求在文件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一些咨询较多的问题,在报名考核过程中,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及时发布公告和官方政策解释。申请人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政策不清楚时,要及时翻看政策文件和公告解答,不要自行理解和片面解读,在此基础上也可咨询所在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特别提醒报名人员,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冒名或以专家名义进行政策解读,既不规范也不全面,误导申请人参加各类高价政策培训,请大家提高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