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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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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设区市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下同)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医疗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要求,现就全省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

(二)巡查安排。

国家中医药局负责组织巡查省中医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4所省级医院,2015年巡查其中1所,其它3所在2017年底前完成巡查任务,具体巡查单位及时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

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省内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计划在2016年底全部完成。

二、巡查内容及细则

(一)《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附件1);

(二)《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15号,附件2);

(三)《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专家手册》(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533号,附件3

三、巡查方式方法

(一)医院自查。

各中医医院按照巡查内容及细则,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各被巡查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4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巡查的省级中医医院,于9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省中医药管理局,由我局审核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三级中医医院自2016年起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交自查报告,我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报告提交的时间确定巡查时间,提交自查报告的时间截止至20169月底。

(二)现场巡查、反馈及整改。

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专家组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巡查。

省级4所中医医院的巡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各单位巡查时间4天,由8名专家(省外6人、本省2人)组成巡查组,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由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国家局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其它6所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各单位巡查时间4天,由8名专家组成巡查组,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并报我局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对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四、工作要求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中医医院评价体系、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各三级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三级中医医院要按照巡查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要通过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重点要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纪律要求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巡查专家的遴选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专家公共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由我局按省财政有关规定统一报销。各中医医院和巡查组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做好自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6月9日

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细则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