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各级中医医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关于启动建立“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建立“十三五”中医药领域建设项目库及申报2016年中央基建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中医药领域建设项目库建设方向和标准
1、县级中医院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请各单位(特别是贫困县)根据“十三五”期间的医院建设和发展需求,进行项目申报。
2、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省、市级中医医院建设)
支持一批运行良好、管理规范、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具备一定临床科研能力的省级或地市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编制的省级中医药科研院所项目建设,改善科研和医疗业务用房,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明显提升中医药临床科研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
具体要求:床位使用率大于85%,中药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比例大于50%、开展的中医医疗技术种数大于40种,有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近五年牵头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有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基地或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中医临床科研项目的医院优先纳入项目储备库。
二、2016年中央基建项目建设方向和标准
各地要同步做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要按照编报2015年卫生和计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遴选符合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地市级医院建设、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3个建设规划支持范围的项目,共同作为2016年储备项目,做好2016年卫生计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编报工作。拟于2016年安排实施的项目,要认真填写环评、土地、规划、能评、立项、可研等批复文号。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十三五”中医药基建项目储备库,原则上只要有立项,就可以纳入储备库。未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十三五”期间将不再安排中央投资。对于2016年的基建项目,要选取纳入“十三五”项目库内,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或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关于项目编报的原则和要求。与往年相比,基本上保持一致,对建设项目要求严格标准,控制规模,并且要求落实用地和地方配套资金。(往年已获得国家重点支持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抓紧开展工作,认真填写附表,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初步情况分别报送我局。
联系人:王艳 邮箱:279670143@qq.com
电话:029-89620550
附件:1、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2、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储备项目申报表
3、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4、地市级医院建设方案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