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各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我局今年重点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大型中医院巡查、二级中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改进、省级基层先进单位评审、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重大病种创新计划总结等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型中医院巡查、二级中医院等级评审持续改进及重大病种创新计划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安排
8月底前:完成省中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2所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医院及西安中医脑病医院等5所医院的巡查工作。同时督导检查重大病种创新计划承担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检查西安市、咸阳市各3所县级中医院的持续改进工作。
9月底前:完成宝鸡市、安康市、榆林市、商洛市中医院等4所中医院的巡查工作,同时检查每个设区市各3所县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工作。同时督导检查重大病种创新计划承担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10月底前:完成延安、渭南、铜川、汉中每个设区市3所县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及抽查县中医医院名单另行通知。
二、基层先进单位检查安排
为切实推动我省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持续推进基层“提升工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区、县创建基层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省上将于7月底前完成各区县的申报工作,8月底前完成专家组和申报区县的培训工作,9月之后分批次开展检查及验收工作,能与大型医院巡查和二级医院持续改进同期进行的,专家组将同时开展检查。
三、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创建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239号)要求,各设区市今年9月底前,至少推荐1个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保院,以及条件成熟自愿申报的二级综合医院和妇保院,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我局将组织专家于年底前完成检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上各项工作。要在省上统一检查前,按标准全面完成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二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基层先进单位创建、重大病种创新计划等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局直属单位也要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和总结整改计划。自查总结及整改情况将纳入省上检查内容进行考核。
(二)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具体要求,以及省卫计委关于中医药 “特色树形象,结合攻难关” 发展战略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将中医药工作基础好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积极扶持推荐,以满足群众对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服务的需求。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大型医院巡查及二级中医院持续改进工作
联系人:孙国社、王勇刚
电 话:029-89620690 89620682
基层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联系人:周亚琴
电 话:029-89620681
创新计划工作
联系人:张鑫
电 话:029-89620681
总联系人:孙国社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