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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培训需求调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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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委直委管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全省中西医结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我局拟举办“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为确保研修班培训数量及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培训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择一批热爱中西医结合事业的优秀西医临床医师参加研修班通过较系统的中医理论学习、跟随著名中医药专家临床实践和科研训练,使学员能系统地掌握中医学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培养陕西中西医结合领域未来的领军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中西医结合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

(二)在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含部队医院)内科、妇科、儿科、骨伤科、肿瘤科从事临床工作。

(三)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医学博士学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均未系统进行过中医、中西医结合学习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省级以上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骨干、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的主要负责人优先。

    三、学习方式

成立陕西省西学中高级研修班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临床跟师等培养方案进行指导。委托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一)学习时间三年,其中全脱产理论学习一年,半脱产跟师临床实践和完成结业论文两年。

(二)课程设置包括中医基础课程、中医经典著作研读、中西医结合临床与科研、学术交流等。

(三)实行“双导师制”。每位学员配备临床导师和论文导师。临床导师负责指导学员中医临证,由全省著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担任。论文导师负责指导学员开展科研、撰写学位论文,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跟师临床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临床跟师同时开展研究并撰写相关论文。

(四)组织“全国游学”。培训的第二、三年,我局和陕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学员到全国相关专业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单位进行游学跟师,由学员带着问题现场学习。“全国游学”每年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5天。

四、待遇和费用

(一)我局资助相关学习费用。

(二)学习期间派出单位要保证学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学习期满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陕西省西学中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并按年度授予相应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

五、申请学位相关要求

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若在六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统考,并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向陕西中医药大学提出学位申请。

六、推荐及录取

(一)推荐途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推荐上报。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由辖区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其他三级医疗机构人员由本单位推荐申报。

(二)考试录取。首届研修班拟招收30人。由我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相应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正式录取。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单位高度重视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培训需求调查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发展及布局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遴选推荐工作。

(二)拟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报名表》(附件1,请从http://www.snatcm.gov.cn/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1份)报所在单位及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三)请各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本辖区或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及《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我局医疗科研处。

      人:张雪婷、闫小青

联系电话:029-89620682、89620680

电子邮箱:121903239@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710003)

 

附件:1、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