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及现场进行了评估认定,现授予陕西省肿瘤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勉县医院等四家单位为陕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有效期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希望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