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1 14:4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37号),我省刘波等15人被确定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培养对象要认真学习《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4〕159号)、《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5〕22号)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项目培训目标、任务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请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二、该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周期1年。各单位要组织培养对象按时进岗、按要求参加游学轮转,并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其培训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培养对象要根据自身的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每名培养对象每年度要参加6个以上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的轮转培训。

各培训基地培训方案等相关材料可通过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QQ工作群(494792805)下载。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医疗科研处联系。

人:张雪婷、闫小青

联系电话:029--89620682、89620680

      

附件: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