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16年以来,省级中医药健康服务试点单位,前期未列入省级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但具有一定规模,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单位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匹配的环境、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和服务能力。
2.中医药特色鲜明,有一定规模,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3.有明确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目标、规划措施以及相关保障措施。
4.有成熟的发展模式、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经所在地中医药管理局部门同意后逐级提出申请。
2.专家评审
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3.审核发布
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省级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创建名单并发布。
二、有关要求
各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遴选和推荐,于2018年7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一式2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乌欣
电 话:029-89620725
传 真:029-87345442
邮 箱:89012343@qq.com
附件:1、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项目申报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 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