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8〕88号)和《关于印发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8〕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持续做好本阶段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陕中医药发〔2017〕19号),本阶段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评审标准、评审细则、专家手册(2013年版)》执行;下一周期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将按照2018年版相关标准执行。
二、目前全省各地市本周期二级中医医院评审进展不尽相同:西安、宝鸡、商洛、铜川4地市已完成;渭南、安康、汉中基本或部分完成;尚有个别地市至今乃未开展。请已完成的地市按照工作程序、公示后正式文件抄送我局备案;其它地市要按照《陕西省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2017-2018
年)》、《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7〕37号)、《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7〕355号)等文件的要求,抓紧完成本阶段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三、请各地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医院评审为抓手,切实提升辖区二级中医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于本阶段确不能参加评审的的医院,我局将暂按照医院“未定级”对待,完成评审后再行备案。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通知”栏下载(网址:atcm.shaanxi.gov.cn)。
联系人:王勇刚 联系电话:029-89620682(兼传真)
E-mail:sxzyps@126.com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1、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88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电子版)
2、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96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