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陕政发〔2017〕15号)工作安排,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中药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我省中药材分布和中药企业发展现状,全面了解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情况,为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现就调查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全省境内中药材种植(养殖)种类、规模、产量和分布情况,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情况,中药材苗木培育情况,各类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购销情况。
二、时间安排
9月15日至10月31日,各市县统计阶段
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设区市汇总上报阶段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复核阶段
三、工作要求
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精密安排,认真梳理核实区域内中药资源以及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摸底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各设区市政府密切配合。各设区市要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履行调查摸底职责。请各设区市政府于9月14日前,将本地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的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2.强化部门协作。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卫计、食药、工信、商务、农业、林业、科技、工商等多个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合作、信息共享,掌握调查摸底有关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数据信息,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任务。
3.确保数据质量。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本区域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精准收集相关数据,认真填写统计表格,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按时限要求,于11月15日前将调查报告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种植情况统计表(农业)
2.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种植情况统计表(林业)
3.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种植基地统计表
4.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养殖基地统计表
5.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苗木培育基地统计表
6.陕西省**县(市区)中药材市场统计表
7.陕西省**制药企业统计表1
8.陕西省**制药企业统计表2
9.陕西省**中药饮片企业药材用量统计表
10.陕西省**县(市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购销统计表
11.陕西省**县(市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汇总统计表
附件下载:征求意见统计表
陕西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代章)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29-89620719,邮箱:ligang@snatc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