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我局。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rar
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宣传《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中西医结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体制,着力提升中医药现代治理能力,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创新体系、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文化推广传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为健康陕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全面落实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1.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系统学、突出重点学,切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省中医药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行业建设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全省中医药行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论述,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中西医结合,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基层中医医院党组织建设,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医院治理体系全过程。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大力弘扬 “大医精诚”的优良传统。
二、加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4.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为指导,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等课题研究,加快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及部门任务分工方案,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5.学习宣传中医药政策法规。组织全省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院院长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中医药法》《陕西中医药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基本要义,认真贯彻落实。
6.组织编制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总结工作,继续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圆满收官。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标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重点工作,完善政策措施,谋划重点任务,实施重大项目,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中医药健康陕西建设
7.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健康陕西行动实施意见》,成立行动专项组,推荐中医药专家进入健康陕西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中医药行业全面深入推进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中医药健康科普知识传播解读,提高社会公民对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的认知度、参与度,营造“健康陕西、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8.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发挥中医药“三大”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落实癌症防治中西医结合行动、中西医结合防治儿童近视研究、妇女儿童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和“健康医院”建设等任务。全面升级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形成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四、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9.深化中医改革发展。推动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中医专科联盟和县域紧密型中医医共体建设,深化24个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医共体试点。鼓励各地探索中医医共体按区域“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加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专科医院。
10.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公立中医医院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方针,研究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加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推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改革试点,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提高医护人员待遇。
五、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11.强化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14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2个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深化脑梗死等3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争取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重点工程。落实27个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12.提升中医医疗质量内涵。制定2020—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启动全省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加强中医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完善中医医院院感、中药、护理等9个质量控制小组(中心)建设,成立中医医疗技术、医学影像等质控组织,开展质控督导。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能力建设,举办中医医疗质量安全主题培训班。对全省中医医院门诊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13.巩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办院条件,着力解决边远贫困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开展示范中医馆建设,促进中医馆 “提档升级”。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和复审验收。总结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成效。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4.强化中西医协作。建立中西医结合诊疗机制、会诊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组织西学中高级研修班结业考核,开展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西学中培训。
六、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5.持续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陕西中医药大学省部局共建,试点建设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综合)基地。加强在建中医药重点学科管理,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贯彻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标准(修订版),加强培训基地能力建设和师资培养。持续推进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
16.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依托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加快推进长安医学研究。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青年岐黄学者和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项目。抓好各级各类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加强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
17.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支持陕西省针灸学会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项目。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
18.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在落实“两个允许”的基础上,开展中医药人才分类评价工作研究。强化部门协作,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七、深化中医药科研工作
19.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发挥中医药科研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经验总结和痊愈患者回访研究工作。抓好省科技厅和我局新冠肺炎应急立项为重点的各项科研工作,及时总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清肺排毒汤”试点成效。
20.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搭建科研、教育、产业、应用信息平台,促进科研成果与院校教学、企业产业需求信息无缝对接,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力争研发一批治疗重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的药物和设备。
21.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国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迁建项目和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打造全省科研创新高地。健全中医药科研伦理审查平台。评估验收建设周期已满的科研平台,做强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开发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完善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成立省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并积极申报国家中心。
22.深化管理机制建设。鼓励中医药科研机构、临床医院、制药企业单独或联合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强化全省中医药科研管理中心职责,发挥省级专家库支持作用,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中医药科研绩效评估试点。开展全省中医药科研情况调研及培训。
23.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实施中西医结合重大病种临床协作创新和中医药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加强中医药重大传染病预警及防治研究,开展新冠病毒有效中药、方剂筛选和治疗路径科研攻关。做好中医康复服务能力项目总结推广。推进医疗机构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研发备案。
八、推动中药产业振兴发展
24.健全中药产业保障体系。印发《关于推进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抓好任务落实。发挥中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智库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向中药产业聚集。探索建立中药产业监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监测研究、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信誉。
25.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规模化养殖。联合有关部门遴选确定一批中药种植养殖示范县、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定制药园,打造示范单位、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种植企业+定制药园”发展模式。举办中药产业对接会,搭建中药材产供销平台。
26.加强“秦药”品牌宣传推广。鼓励大宗道地药材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力发展道地药材种养殖基地,支持优势中药企业争创“秦药”品牌。利用欧亚论坛、丝绸之路博览会、医药博览会、“一带一路”陕西特色商品展览会等平台,宣传推广“秦药”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27.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支持指导社会资本和中医药资源丰富的市县参与中医药文化街、中药材观赏园、中医药养生度假村等中医药特色旅游产业建设。加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及建设单位建设,提升建设水平,丰富文化内涵,拓展服务范围。
28.加强传承和中药资源保护。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和陕西省民间中医现状与发展调查,发布一批中医药传统知识名录。开展陕西中药产业(企业)历史渊源和品牌内涵研究。做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总结收尾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开展《中国中药资源大典·陕西省卷》等系列专著编撰工作。
九、提升对外交流合作质量水平
29.继续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省内中医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海外多国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优化涉外中医药教育课程,大力开展来华留学生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践,推动中医药教育国际化发展。加快推进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合作项目。
30.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鼓励省内中医医疗机构在国(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国际分支机构,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加强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十、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31.做好中医药扶贫工作。全面完成52个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帮扶任务。依托国家项目,提升28家贫困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实现贫困县中医远程医疗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药服务区,签约服务增加中医治未病项目,为贫困户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遴选确定中药产业扶贫基地,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32.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深入排查、防范、化解中医药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落实“放管服”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备案中医诊所和中医(专长)医师执业全程监管。加强中医医疗质量数据监测、中医医疗机构预防接种日常管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欺诈骗保、假借中医药旗号虚假宣传和售卖虚假产品等违法行为。
33.加强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省市级中医医院加快中医药远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乡的中医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应用水平,支持开展互联网诊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升级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为社区、乡镇、村卫生室提供更多的中医药服务。
34.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以“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为核心,围绕“场所建设、活动开展、产品创造、品牌打造”,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公民中医药文化与健康素养。加快陕西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创建和评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遴选申报国家中医药养生文化体验场馆。聚焦中央和我省中医药发展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普法宣讲、知识竞赛、网络竞答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