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促进中西医结合模式的不断优化,逐步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引领区域内中西医结合创新发展,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且有独立的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且能够提供住院服务。
(二)医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具有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三)在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持和发挥、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融入全院医疗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已取得“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的医疗机构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书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初评,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创建申请。原则上每个地市不超过1个。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评估细则》(另行下发)开展实地评估,评估合格的单位将授予“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称号,并在后期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委直委管单位可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申报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遴选推荐,并按要求做好建设工作,于7月31日前将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请文件纸质版报送我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傅琪琳 孙国社
电 话:029-89620682 89620690
邮 箱:fuqilin2271063@163.com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