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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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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促进中西医结合模式的不断优化,逐步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引领区域内中西医结合创新发展,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且有独立的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且能够提供住院服务。

(二)医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具有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三)在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持和发挥、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融入全院医疗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已取得“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的医疗机构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书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初评,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创建申请。原则上每个地市不超过1个。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评估细则》(另行下发)开展实地评估,评估合格的单位将授予“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称号,并在后期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委直委管单位可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申报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遴选推荐,并按要求做好建设工作,于7月31日前将通过初评的申报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请文件纸质版报送我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傅琪琳  孙国社

电 话:029-89620682   89620690

邮  箱:fuqilin2271063@163.com

附  件:陕西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