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网络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10:24|
分享: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开展“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网络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为顺利完成专项督导检查并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医药系统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1、全省涉疫情防控重点中医药单位与本级(属地)公安部门联系,索取《陕西省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网络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陕公密发[2020]712号)及附件电子表格。此工作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等携带、传递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本级公安部门指导下,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信息填报、整改、厅际和部际检查筹备等工作。信息填写报送至本级(属地)公安部门。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与本级公安、网信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3、卫生健康行业对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有强于一般行业的更高要求,全省中医药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依据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落实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的通知》(陕卫规划发[2019]42号),全面排查,应补尽补。建立完善本单位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有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分工职责、硬件设施、软件系统、责任追究、保障措施等,杜绝全省中医药行业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事故发生。

4、各地市(含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神木、府谷)、省直省管中医医院将辖区内中医药单位、院内涉疫情防控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汇总(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新冠肺炎防治公共服务平台、传染病监测系统、疫情直报系统、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健康码管理系统、门户网站、办公系统、邮件系统等。

附件:陕西省中医药行业涉疫情防控的重要信息系统统计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倪国辉    电话:029-89620511)

关于做好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网络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