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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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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府谷、神木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医药临床专科人才培养,提高全省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我局将组织开展省级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县级中医医院4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年资初级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市级中医医院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国家级贫困县中医医院优先考虑。

按照《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推荐名额不应超过计划名额,且县级中医医院推荐名额不应低于80%。

二、培训时间

每个专业脱产培训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由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三、培训专业及机构

(一)临床专业

临床专业主要包括针灸、脑病、肛肠、骨伤、妇科、眼科等6个专业。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负责,其中省中医医院负责针灸专业培训,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脑病专业培训,西安市中医医院负责肛肠专业培训,宝鸡市中医医院负责骨伤专业培训,榆林市中医医院负责妇科专业培训,安康市中医医院负责眼科专业培训。

(二)护理专业

护理专业由省中医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具体负责。

(三)中药专业

中药专业由国家中药特色优势传承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西安市中医医院具体负责。

各培训机构培训方案详见附件1。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两部分,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0个学时。中医临床专业临床实践要求掌握各专科重点病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及诊疗方案,10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并能推广应用;中药专业实践要求掌握3种以上中药特色技术;中医护理专业实践要求掌握3个以上优势病种辨证施护要领和相关技术。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颁发我局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0分;考核不合格者向其所在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并核减其单位下一年度中医药人才培训项目。

六、培训经费

省级财政按照每人0.5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主要用于理论培训、带教老师津贴、培训对象住宿补助及考核评估等。

七、相关要求

(一)各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对其《陕西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3)及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证进行审核,完成《陕西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汇总表(含电子版)、培训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送至我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

(二)请各培训机构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及教学、医务、人事、后勤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全省资源合理安排师资,做好学员考勤、培训、考核、食宿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学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考核成绩,培训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我局。

(三)各市、县(区)中医医院要根据需求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要以培训为契机,主动与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协作关系,以此带动医院专科发展。

(四)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不得中断学习,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全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费自理,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傅琪琳  孙国社

电 话:029-89620682  89620690

附件:

1、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方案(共8个专业)

2、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名额分配表

3、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报名表

4、全省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及方案.zip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