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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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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二级中医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通知》(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90要求,全国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2020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节点

2020年度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2021年31-319开放,各单位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数据采集相关工作。除特殊说明外,定量指标年度数据统计时间应当为2020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局将2021年331日前完成级公立中医医院填报数据质控工作

二、采集途径

(一)根据信息网络安全要求,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继续采用VPN安全链接方式,具体使用方式详见附件1。新纳入2020年度考核的19家中医医院VPN账号信息见附件2,已参加2019年度考核的28家中医医院VPN账户信息不变

(二)VPN安全链接后,登录“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2020版)》(附件3)操作,在线填报指标数据及佐证资料并由法人审核确认后上报。

三、考核指标

根据前期实际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修订,涉及共19项(具体见附件4),制定了《国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附件5),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新版操作手册,准确理解考核指标释义,严格完成数据采集。

已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中医医院,需在线填报2020年度考核指标数据。

新纳入2020年度考核的中医医院,需在线填报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考核指标数据。

四、其他工作

(一)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单位可参照《关于报送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的函》(国卫医医疗便函〔2020〕132号)有关要求,着手准备2021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相关工作正式开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医院满意度调查。目前2021年度医院满意度调查系统已经开放,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条件的、可常态化进行。国家要求的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为: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各400份(经两次数据清洗后),职工不足400人的、按职工人数的80%计算,同时定期发布各单位满意度调查达标率。

(三)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各中医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四)医护人员信息维护。中医医院要密切掌握本单位医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相关人员信息确保麻醉、儿科、重症、病理及感染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atcm.sha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29-89620511

附件:

1.vpn使用说明

2.新纳入2020年度考核的中医医院VPN账号信息

3.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2020版)

4.国家二级公立医院(中医类)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对照表

5.国家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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