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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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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卫生健康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各省直省管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内容;

2.各地市收集汇总相关微视频、动漫作品,7月20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和省直省管中医医院直接报送我局;

3.做好活动的新闻宣传,及时在我局新闻宣传工作群发布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任姝俞倪国辉

话:029-87383876,89620511

箱:rsy15802983977@163.com

件: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 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系列海报、宣传折页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