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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秦创原中医药创新研发转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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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秦创原中医药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我省中医药创新资源向秦创原汇聚;促进中医药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赋能秦创原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我局设立了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转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一)围绕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的需求,立足于国内科技前沿,遴选出一批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广、能解决中医药行业难点和关键问题的项目,促进形成一批高质量科研转化成果。

(二)主要支持以中医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为主要来源的中药创新研发;中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专利技术等转化落地;中医药产业链“卡脖子”技术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的转化项目。

(三)项目成功转化后将能够提升我省中医药产业链韧性,能够带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或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实现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范围为:全省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注册在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龙头医药企业等联合共建。

三、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课题必须要有中医药理论支撑。并已形成成熟,可以用转化的科研成果,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和投资价值,或能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的核心技术。

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承担过我局科研课题逾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并将合同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四)课题承担单位要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匹配经费,并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研究经费超出资助部分需提交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承诺保证。

(五)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请按照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四、立项程序

(一)单位报送。各单位面向各科室、各科研团队或人员,征集科技创新待转化项目,并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遴选,同时指导科研团队或人员编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报送3项。

(二)组织筛选。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行初步筛查合格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市及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筛选,重点考察项目研究内容、

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和投资价值,对行业贡献度等。

(三)立项实施。省中医药局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签订项目经费任务书,实施项目研究。并对具有实施完后,列入全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一体推进,在技术完善、转化方向、市场推广、基金引导等方面提供指导,促成项目成果转化。

(四)纪检监督。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纪检部门有关规定,将评审工作向纪检部门申报备案,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以确保立项工作合规合律和评审结果公正公平。

五、建设周期及经费

我局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开展中药秦创原创新研发转化项目。2022年拟推进10-20个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转化项目建设,每个项目资助10-20万元。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确保遴选报送项目的质量和价值。各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请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

(二)请各单位于7月17日前,将《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转化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份)、《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转化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附件2,一式五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按照要求盖章后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盖章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yygljc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婷                    联系方式:029-89620511

箱:szyygljcyc@163.com           编:710003

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附件1 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秦创原中药创新研发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