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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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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省中医药学会,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经各单位申报,省中医药学会初审,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73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根据需求参加学习。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成效。所有项目务必于2023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次年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三、我局将委托省中医药学会适时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并以此作为次年评审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1.省中医药学会

联系人:张玉茜 029-87275672(兼传真)

邮  箱:363220037@qq.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潘玥宏 029-89620690

附件: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