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辖区内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体验场馆、知识角和中医药相关医教研企等单位,按要求在6-7月集中举办活动,使用统一的活动主题、标识等(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13OPDAE7WYY1nv4212uTmg,提取码:af0v,注意区分字母l与数字1)。
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活动不少于4场,同步开展直播或者其他线上展示参与渠道,每个基地线下活动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各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含创建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可视情况参照开展。
三、各单位根据活动规模如需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请提前与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联系安排媒体。鼓励各单位邀请当地媒体进行宣传。
四、各地市于8 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文视频资料(含新闻报道)等汇总通过邮箱报送我局。国家局将择优宣传推广,并作为基地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任姝俞029-87383876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郜雅昱15877618604
报送邮箱:rsy15802983977@163.com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4年“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