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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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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我局开展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研究周期已满应结未结的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立项项目(包括202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以下简称《完成情况报告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形成电子版PDF文件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提交。

(二)请各单位汇总有关材料,于2024729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一份和PDF版报我局。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2024729日前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及支撑材料PDF文件,并将PDF版发送我局电子邮箱

(三)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延期一年),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备案。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须同时在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报并将PDF文件发送我局电子邮箱。

(四)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通知栏下载相关附件。2021年以后立项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请登录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入陕西省中医药科研管理系统,选择陕西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xmsb.xabpo.com/web/jump选择“一般项目”,在“结题申请”窗口添加相应立项项目,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及支撑材料PDF文件,并将PDF版发送我局电子邮箱;需要延期申请结题的项目,选择“一般项目”,在“延期申请”窗口添加相应立项项目提交延期申请PDF文件并将PDF文件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三、其他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梳理汇总局批未结题项目,及时完成结题工作。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确保高效及时完成立项的课题研究。对于应结未结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我局将按照未按期完成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

针对立项的科研项目,我局按照每年2次组织集中验收结题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于每年5月1日—14日及11月1日—14日工作日按照验收要求报送结题材料。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Supported by the Project of Shaanxi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人:王晓婷    赵亚春

联系方式:029-89620511,89620719

电子邮件:szycyc1027@126.com

   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  编:710003

件: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材料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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