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任务
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和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4个项目单位依据省级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要求,各完成1场地市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10个设区市依据中央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要求,各完成3场区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其他单位积极开展或参与合作。
二、活动统一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广泛动员,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活动使用统一的名称、主题、标识、海报(另行提供)。同时,在活动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宣传工作。
三、活动氛围营造
各地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对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药报》社和陕西记者站将提供指导和协助。
四、活动资料汇总
各地各单位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的情况需及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汇总。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新闻报道、照片、视频等)通过电子邮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倪国辉 029-89620725
邮 箱:yangxy9518@163.com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