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部门,陕西中医药大学,局管医院:
现将中国中医药报社《关于进一步利用<中国中医药报>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利用<中医健康养生>杂志做好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的函》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订阅工作,充分利用《中国中医药报》《中医健康养生》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和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利用《中国中医药报》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的函
2.关于进一步利用《中医健康养生》杂志做好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的函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