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0000MB29656749/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发布机构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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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规划》,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2015年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遴选确定了一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我省共有30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附件1)获批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确保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老中医药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县(区)中医医院负责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支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药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标《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加强对辖区内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检查督导,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2015-2017年各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包括条件建设、传承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统一报送我局。2018年11-12月,我局将适时对建设期满的2015年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作为安排2019年度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项目建设

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主要包括条件建设、传承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附件2)。各工作室要进一步对标目标任务,制定建设计划,明确建设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月13-27日,我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举办了首期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集中理论培训班,要求每个工作室必须至少选派2-3人参加,其中至少应包含各工作室负责人及1位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继承人。但实际仍有16个工作室(附件1)未派人员参加,在此予以通报。根据相关要求,继承人参加集中理论学习情况将作为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18年9月7-21日的第二期培训。

三、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中央财政安排每个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请各单位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医疗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孙国社,闫小青

电  话:029-8962069089620680

附件:

1.2015-2018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名单

2.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