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1610000MB29656749/2020-0089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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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3-0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公开时限 ] | 长期公开 |
[ 名 称 ] | 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立项等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治科研攻关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O20年度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研应急专项项目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20〕9号)要求,结合各单位报送的第二批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专项课题,以及第一批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立项工作情况,我局研究确定了第二批立项项目(附件1)。现就做好第二批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立项和第一批应急立项经费追加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立项推进工作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立项工作,把中医药新冠肺炎科研攻关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坚持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统筹科研力量,加强课题管理,提供必要条件和配套经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抢抓时间节点,加快形成科研成果。
二、抓好申报材料报送
第二批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办事经费任务书》(附件3),于2020年3月17日前加盖公章报送我局科技与产业处。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在课题项目攻关期内,每天上午9点前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三、抓好立项经费使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对科研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第一批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第一批立项追加的项目研究经费(附件2),完善《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办事经费任务书》并报送我局科技与产业处。
四、抓好科研数据统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大临床救治病例的数据整理和科研总结力度,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收治病人的临床观察和数据填报等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科研管理,完善伦理审查,收集典型临床病例,及时填报“陕西省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科研应急专项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附件4)。
我局将适时对两批立项项目的工作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王晓婷 张 鑫 电话:89620511 89629895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