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局直属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十二五” 期间中医护理发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5〕62号)要求,全面掌握各市、局直医疗机构 “十二五”期间中医护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国家制定“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供科学依据,我局决定开展 “十二五”期间中医护理发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培养中医护理人才、开展中医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工作情况。
(二)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护理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评估安排
以量化分析为主,采取“定量和定性”、“面上评估”和“点上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一)面上评估。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医疗机构根据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工作,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1),同时填报《中医护理发展主要指标填报表》(见附件2)。我局将对各市、各局直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二)点上评估。根据面上评估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选择部分市、局直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点上评估,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深入剖析“十二五”期间中医护理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三、有关要求
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十二五”期间中医护理发展情况评估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和指标数据填报工作(分年度填报的数据,从20l0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各地自评报告及汇总后《中医护理发展主要指标填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陕西省中医医院护理部(同时上报各区县《中医护理发展主要指标填报表》电子版),(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数据,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至陕西省中医医院护理部)。自评报告基本内容和《中医护理发展主要指标填报表》请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局医政管理群(QQ:105129128)中下载。
省中医局医疗科研处联系人:周亚琴
联系电话:029—89620681
陕西省中医医院护理部联系人:陈鸿芳 甲莉
联系电话:029—87251285
电子邮箱:szyhlb2012@163.com
附件:
2.护理评估附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