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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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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意见及建议,请与我委联系。

    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29-89620618

        E-mailsx02989620738@163.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科研处     王勇刚

    联系电话:029-89620682  

    E-mail:sxszyglj@sina.com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622

 

 

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中医临床疗效。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中药饮片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工作范围

    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等。

    三、组织管理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制定《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细则(三级医院)(附后),并结合大型医院巡查、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组织对委直委管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进行督导和抽查。

    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本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评估细则可参照《委直委管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细则》自行制定。

    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各市区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和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对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四、重点内容

    (一)明确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责任。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将中药饮片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各中医类医院要建立完善中药药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发改价格〔2006912号),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的政策规定。

    (二)严格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0711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等质量管理,完善采购、验收、储存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三)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审核和调剂复核,严控调剂误差,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

    (四)加强中药饮片煎煮管理。

    设置中药煎药室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加强中药饮片煎煮管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完善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提高中药饮片煎煮质量。

    (五)规范中药饮片代加工、配送等服务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对医疗机构为方便人民群众所采取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等单位进行中药煎煮、配送等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和质量,维护患者权益。

    (六)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等有关规定,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内容书写要字迹清楚,名称书写规范,加强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等各环节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七)落实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处方点评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

    五、工作方式和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全省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工作自6月下旬开始于20167月中旬完成。

    (二)专项检查。

    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对本辖区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专项检查应做到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比例不低于同类医疗机构数的60%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大型医院巡查、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工作,对各地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复核检查;结合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对市(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抽查。专项检查在201610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抽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部分省(区、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随机重点抽查,抽查工作和各省检查工作同步开展。

    (四)工作总结。

    1.201612月底前,各市区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开展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科研处。

    2.20171月,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将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细则(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