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54号)要求,我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地市、单位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和部门会商,形成了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备选项目名单。现按要求在我委网站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 薄莹莹 029-63913170
省中医药管理局 王艳 029-8962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