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全省中西医结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我局将举办全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根据《陕西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实施方案》(陕中医药发〔2017〕4号),在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及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梁海瑛等34名同志为全省首届西学中高级研修班学员,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学习时间三年,其中全脱产理论学习一年,半脱产跟师临床实践及完成结业论文两年。各学员所在单位要保证学员的研修时间,确保其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陕西中医药大学要做好研修班的课程设置、教师选配及学员食宿等工作。
二、研修班实行“双导师制”,将为每位学员配备临床导师和论文导师。临床导师负责指导学员中医临证,由全省著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担任。论文导师负责指导学员科研、撰写学位论文等,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为确保研修质量,请各学员根据各自专业,提供其临床导师建议名单,并从中医内、外、妇、儿四门专业课中确定拟主修的2门课程(附件2)。
三、请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安康市卫生计生局及有关单位
及时通知本辖区、单位内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于2017年9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报送至陕西中医药大学(西咸新区世纪大道中段),并于10月9日到陕西中医药大学行政楼五楼502室报到,10月10日正式开课。逾期不报到或不按时上课者,取消其学习资格,并在今后全省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中不予考虑。
四、学员理论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含被褥)费全免,个人只需准备日常生活用品。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陕西中医药大学或我局联系。
联系人:
1.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林 洁
电话:029-38185075 传真:029-38183975
邮箱:394567160@qq.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科研处 闫小青 029-89620680
附件: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