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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悦读中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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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卫生计生局(委)、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府谷县卫生局,陕西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悦读中医活动的通知》(国中社 2017(办)字 第 23 号)要求,为了进一步传播中医文化,助力全民阅读,2017年第四届全国悦读中医活动将继续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1、参赛作品经我省有关负责单位评选后推荐至活动主办方。

2、参选对象、作品要求等参见中国中医药报社通知。

二、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省、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参赛人员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

2、省中医药学会负责县(区)级及以下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参赛人员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

3、陕西中医药大学负责本校(含学生)及附属医院参赛人员作品的组织评选工作。

4、大型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医药媒体、社会团体如申请单独组织参赛的,请联系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交作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等,鼓励有关单位、个人参加并做好组织工作,于6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所属负责单位。

2、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中医学院、省中医药学会于6月30日前将优秀作品报送主办方参加全国复赛。

联系人:

省中医药管理局  倪国辉  029-89620550

省中医药学会    张玉茜  029-87275672

 

附件:

《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悦读中医活动的通知》(国中社 2017(办)字 第 23 号)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