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考核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6〕43号)要求,我局拟定于2016年5月开展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的平时表现、游学轮转情况及结业论文。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一)培养对象按照《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2),撰写结业论文。并将结业论文、各基地学习报告等原始学习资料报送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根据《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平时考核表》(附件3)开展平时考核。收集并审核培养对象的相关考核材料,报送我局。
(三)我局组织实施结业考核。
1.组建专家组,由3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医护理专家组成。
2.组织专题报告会,每个培养对象以结业论文、重点学习掌握的1项中医护理优势特色技术为主要内容,采用PPT形式进行专题汇报,时间10分钟。专题报告会邀请全省中医护理人员旁听,学习推广中医护理优势特色技术。
3.专家组通过听取专题报告、查阅论文的方式,按照《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论文考评表》(附件4)对结业论文进行考评。根据平时考核、轮转考核及结业论文考评成绩等,对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评定打分,填写《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结业考核表》(附件5)。
4. 结业考核结果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
五、考核要求
(一)结业考核是全国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的重要管理环节,各单位要以实事求是、严格规范的原则,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培养对象及单位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要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培养对象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5日前完成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平时考核表》连同培养对象的结业论文、各基地学习报告等相关考核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联 系 人:闫小青、孙国社
联系电话:029—89620680、8962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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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0003
附件: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